主题:海南20年来房地产业发展成就
- 发表于2008-05-19
- 发表于2008-05-19
海南省建设厅依法行政,制定《关于加强勘察、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国土局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联营、抵押、登记暂行程序》、《海南省城镇房屋登记暂行办法》、《海南省城市综合开发公司管理规定》、《关于城市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规章制度。
- 发表于2008-05-19
立法的创新对解决房地产业实际工作中急需的法律依据问题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8年,海南省颁布《海南土地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无偿、无限期行政划拨土地,改为有偿、有限期使用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转让和抵押。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明确宣布海南开放土地使用权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使用土地的法律保障。
- 发表于2008-05-19
- 发表于2008-05-19
开放的形势和优惠政策使海内外投资者蜂拥而至,拉开房地产业大发展的序幕。随着中央给予海南的特殊优惠政策不断落实,海南大开放大开发大改革的势头越来越猛,前景越来越好,房地产业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形成设计、施工、开发、经营的庞大的房地产大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和形成。
- 发表于2008-05-19
房地产业“海南热”最高峰时期海南有房地产开发公司4000多家。商品房开发投资额达到80亿元以上。全国大多数的房地产公司云集在海口市和三亚市。房地产业成为国内外投资者瞩目的投资热点。
房地产开发投资急剧增加,开发量成倍增长。
- 发表于2008-05-19
建省前,海南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37.2万平方米。2003—2007年,房地产完成投资额360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共计609.41万平方米。分别增长240倍、16.4倍。1988年,海南省商品房开发投资额1.49亿元,2007年预计达到110亿元,增长73.8倍。
产值和利税随之大幅度增长。
1990年,房地产业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 2003年—2006年房地产的相关税收分别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20%、25.3%、27%和34%。2007年上半年达40%。所占比例的百分点逐年增加,幅度较大。
- 发表于2008-05-19
建省前,海南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37.2万平方米。2003—2007年,房地产完成投资额360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共计609.41万平方米。分别增长240倍、16.4倍。1988年,海南省商品房开发投资额1.49亿元,2007年预计达到110亿元,增长73.8倍。
产值和利税随之大幅度增长。
1990年,房地产业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 2003年—2006年房地产的相关税收分别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20%、25.3%、27%和34%。2007年上半年达40%。所占比例的百分点逐年增加,幅度较大。
- 发表于2008-05-19
处置积压房地产。
1993年—1997年,国家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业进入调整时期,海南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狠抓两个根本性转变,积极促进经济回升”,积极消除房地产热给经济带来的后遗症。199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海南被列为全国处置积压房地产的试点地区。海南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省政府制定《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关于严格控制海口市、三亚市、琼山市新建商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房地产业在全省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城市建设中起到主导作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来来,海南经济特区的立法创新、政策创新,对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稳健前进,起到重要作用。
立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