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过渡安置房相关导则出台 地震灾后重建有法可依

发表于2008-05-27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出的《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日前出台,昨日,参与建设部灾后重建研讨会专家苏幼坡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不管是原地重建还是异地重建,一定要建在安全地方。

重建要选择安全的地方

苏幼坡昨日说,重建应该选择安全的地方,这句话看似简单,但却被专家们所认同。《导则》在规划选址部分的首句就是,“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崩塌、泥石流、河洪、山洪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影响的地段;并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对于安置房《导则》规定,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15~22平方米。

发表于2008-05-27

虽然受灾地区属于地震多发带,但在这样不稳定的地方也是有一些安全区域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副总工程师、研究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滑坡协会成员殷跃平曾称,这些区域被形象地称为“安全岛”,是由地质学家李四光在上世纪60年代提出来的,就是指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区域。

苏幼坡说,怎样找到这些安全地方?如何在不够安全的地方进行建设?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在技术方面是能够办到的,只是人工成本较高。

重建大前提是要明确建设标准

据《中国建设报》报道,对于灾后重建,重庆大学建筑学院规划系副主任、副教授杨培峰提出,无论是临时居民点的建设,还是以后城市或者村庄的建设,一定要坚持一点:自然灾害要素一票否决,在有地质隐患、地质次生灾害影响的地区,千万不能建。

目前,四川的基础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是30年前唐山所不能比的,苏幼坡认为,灾区完全可以达到规划目标,但重建必须在各种标准已确定的前提下进行。比如,对于四川省,国家规定的抗震建设标准是按7度烈度来设防的,但这次地震的烈度达到10~11度。现在需要论证那些标准已经不适合了,是否需要重新调整等。

发表于2008-05-27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抗震烈度标准的确定、采用什么样的结构设计,还有大家很关心的学校重建,这些是很难定的。要从国家层面出发考虑,除了灾区以外的很多地区都需要重新考虑。”苏幼坡说。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