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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沈阳2007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新闻通稿

发表于2008-05-26

由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房产局承办的“中国·沈阳2007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定于2007913日至17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房交会”继续突出“活力房产,和谐沈阳”的主题秉承“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百姓受益”的宗旨,继续实行以鼓励普通住房消费者为主的优惠政策本届“房交会”在保持“预展、主展、巡展”一会三展展览模式的基础上,突出以“报媒及网上展示、预展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参展楼盘预展活动,进一步宣传推介参展楼盘,服务市民观展选房。

一、实行以鼓励普通住房消费者为主的优惠政策

展会期间居民个人购买参展开发商销售的参展楼盘的商品住宅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沈财农税[2003]408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即:

在我市各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者(包括买房落户的),均可享受补助政策。

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给补助资金。

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至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发给补助资金。

个人购买存量住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补助资金。

卖旧房买新房和拆迁取得政府货币安置补偿已享受差额缴纳契税政策的购房人,如新购房屋面积大于原房屋面积的,按照面积差额领取补助资金,但个人住房补助资金不能超过其应已缴纳税款的额度。

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即3/平方米。

个人贷款购房抵押登记手续费减半收取,即100/件。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房地产证明费减半收取,即50/件。

另外,在本届展会期间对个人出售取得产权不足5年、交易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普通自用住宅给予补助。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20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标准为75/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在1500-2000/平方米之间的,补助标准为56.25/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150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标准为37.5/平方米。

发表于2008-05-26

二、持市场化运营方式、实现专业化

本届“房交会”在主会场沈阳(国际)会展中心推出七大展馆,总面积达3万平方米。拟组织参展单位210家,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20家,房产、财政办事机构及金融企业20家,家居装饰等住宅配套产品企业50家,家用汽车经销商20家。并继续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模式,使展会宣传、场馆布局和展会保全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同时在沈阳房地产超市设立分会场,提供专业化的“二手房”交易服务。市内五区及东陵、浑南新区相关办事机构现场办理优惠政策认定手续;其它各区办事机构在本区房地产交易市场为购房群众办理优惠政策认定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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