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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近59万平 六块地全找到买家

发表于2011-10-12

迄今为止沈阳最大规模的一次土地拍卖会昨日举行

昨日10时,可以称得上今年迄今为止沈阳最大规模的一次土地拍卖,在沈阳土地交易中心的拍卖大厅内举行,此次拍卖的六块土地规模近59万平方米,最终全部成交。

实力房企盯上丁香湖

昨日10时,土地拍卖正式开始,第一块也是一直被业界所关注的丁香湖新城地块,该地块土地面积达到了157531.01平方米,容积率≯2.0,土地规模较为适中,起拍价格为2607元/建筑平方米,此地块仅经过一轮加价,即快速被28号卓尔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2627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收入囊中,并未出现激烈竞价的场面。而以此价格推测,获得该地块也需要8亿多元,不包括后期运作费用,目前能运作如此规模地块的,也非实力房企莫属。

而此楼面价,在丁香新城的土地拍卖中,较去年同期的地价水平,也一直处于稳中有升的态势。比如万科2010年8月27日,以164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拿下丁香湖沈马公路东———1地块,占地达19余万平方米的地块,总价达到了5亿多元。2010年10月,于洪区丁香湖区域的沈马公路东———2B地块和沈马公路公路东———2A地块,分别被辽宁富莱斯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32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中铁以244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拍得。

时隔整整一年的时间,每平方米楼面地价涨幅近200元,拍卖过程中,开发商表现得颇为谨慎。

对此,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调控对于开发商拿地的影响还是较为明显的,特别是金融门槛的提高,让开发企业在拿地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资金周转问题,而且现在这个时期也颇为微妙,即将面临年底资金回笼考验。

但在此已拿地开发的辽宁富莱斯普房产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丁香湖区域已经是一块颇为成熟的板块,聚集着华润、万科、中铁、保利、中海等知名房企,区域定位较为高端,因此,这个区域的风险性也相对较小。

“满融”成拍卖中最大赢家

满融划归至和平区后,由于其与长白岛更为接近,胜利大街南延线交通也比较方便,因此,此次也得到了众多开发商的关注,更看好区域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潜力。

在昨日的土地拍卖中,有五块地是位于满融区域,而此次拍卖的规模较大的地块也都聚集在现在“九洲湾景汇”项目周边。

其中,沈阳陆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就拿下了三个地块,分别是满融2011-1地块,土地面积15064平方米,成交楼面价1179元每平方米;满融2011-2地块,占地149404.7平方米,成交价格1208元每平方米;满融2011-3地块,占地92153.6平方米,成交楼面价1208元每平方米。

此外,该区域的老牌开发商,沈阳九洲福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参加了拍卖会,并再次出手,以楼面价1028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拿下其项目南侧的满融2011-4地块,占地面积达到了168984平方米。

最后一个地块———满融2011-8,面积只有23481.1平米,被48号沈阳恩德地产以1421元的价格拍得。

一举拍得3块地的沈阳陆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崔淞对记者表示,该板块目前的潜力还是比较明显的,周边环境改善也非常明显,距离长白岛板块很近,对于和平区和沈河区改善型的购房者具有吸引力。

而沈阳九洲福尔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孙国和则表示,这个地价相对来说比较合理,此次,有其他开发商共同开发此区域,周边的配套人气也会得到快速提升,只要把产品品质做好,未来市场的潜力还是很大的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婷囡叮叮在2011-10-12 12:19:31写道:原帖
迄今为止沈阳最大规模的一次土地拍卖会昨日举行
昨日10时,可以称得上今年迄今为止沈阳最大规模的一次土地拍卖,在沈阳土地交易的拍卖大厅内举行,此次拍卖的六块土地规模近59万平方米,最终全部成交。
实力房企盯上丁香湖
昨日10时,土地拍卖正式开始,第一块也是一直被业界所关注的丁香湖新城地块,该地块土地面积达到了157531.01平方米,容积率≯2.0,土地规模较为适中,起拍价格为2607元/建筑平方米,此地块仅经过一轮加价,即快速被28号卓尔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2627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收入囊中,并未出现激烈竞价的场....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0:43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1:12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1:31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1:55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2:18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3:21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3:49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10-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12 12:24:14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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