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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要买广厦房子的,请先看看这个!(小心陷阱哦)

发表于2010-10-06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八
作者:风雨 钟山  来源:中国舆论监督网  发布时间:2010-8-25 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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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5月31日,中国舆论监督网发表李新德《沈阳市皇姑区国土局克隆土地证被指涉嫌腐败大案》一文,曝光了皇姑区政府违法,一夜间导致皇姑区寿泉棚户区A0#项目5410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被非法收回,非法出让给广厦公司,1.3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被广厦公司诈骗侵吞,给国家和棚户区改造造成重大损失。

   无人相信这天方夜谭的故事,无人相信皇姑区国土局愚蠢荒唐到如此地步:依据广厦公司王明和等人伪造的土地转让协议书为其制作土地证。现有证据表明,发生在皇姑区的这桩离奇故事,与沈阳市皇姑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张志刚密不可分。

   新华社8月17日揭露沈阳皇姑区亚洲城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证,预售许可证等5证全无的情况下,违法建设十几个楼盘,销售上亿元,1年多居然无人。对此,分管城建皇姑区副区长张志刚难逃其责,其有渎职失职放纵房地产开发商,与房地产勾结为其非法牟利保驾护航之嫌。

   张志刚何许人也?如此胆大渎职,如此无视党纪国法!


 
   据了解,张志刚副区长是“裸官”,是三令五申严加控制使用的干部。

   张志刚的大学本科学历有造假之嫌,其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大学本科学历。其妻廖君、其子20岁、其女10岁于2008年、2009年分别出境赴美加利福尼亚洛杉矶定居。张志刚为何超计划生育? 据其本人解释说其女不是亲生,是收养的。但依据国家收养法规定,张志刚的年龄等条件不符合收养的法定条件,疑点多多。其妻并非专业技术人员,并非事业有成的商人,而张志刚是国家公务人员,国内并无富有的亲戚,其家人哪来巨资移民美国定居住进豪宅生活?仅凭张志刚有限工资能养活其一家人移民美国生活?令人疑惑!

   张志刚身为皇姑区副区长,不认真履府职责,努力为棚户区改造做好服务工作,而是与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相互勾结,违法违纪插手棚户区工程建设和土地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实现权力寻租,帮助与棚户区改造无关的广厦房地产公司破坏棚户区改造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涉嫌腐败。

   在政府支持下,广厦公司居然私刻万泰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和冒充签字,伪造假的土地转让协议书,从寿泉棚户区25万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中,骗出5410平方米进行经营性商业房地产开发。政府还关照让广厦公司享受棚户区改造各项减免优惠。

   广厦公司诈骗犯罪不仅得不到严惩,反而在政府机关一路绿灯,顺利过关,离不开张志刚这个幕后推手的帮助。媒体曝光这起发生在皇姑区的土地腐败大案后,张志刚三缄其口,始终回避。

   下列证据表明,这个表面光鲜的张志刚,利用副区长的职务便利,支持广厦公司的非法要求,是胁迫皇姑区国土局采信伪造假土地转让协议书,帮助广厦公司骗取国有划拨土地的一线指挥。
 

(张志刚支持广厦公司非法要求的证据)

   大量证据表明,辽宁广厦公司与皇姑区寿泉棚户区改造无任何关联,与寿泉棚户区承建单位万泰公司没有一份施工合同。就是这样一个与棚户区毫不沾边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大量政府文件中公然被吹捧为寿泉棚户区改造做出重大贡献,垫资几千万,安排几千动迁户的有功之臣。张志刚假借政府的名义撒谎已到了不知羞耻的地步。

   寿泉棚户区施工单位杭建公司与广厦公司是分别依法独立注册的两个法人单位,政府故意混淆两者,让广厦公司冒名顶替杭建公司的做法十分愚蠢荒唐。

   与棚户区改造无任何关系的广厦公司有什么资格向政府提出棚户区项目更名的请求?政府又是依据什么法律规定决定将万泰公司开发建设的A0#项目更名给广厦公司?无论是以政府名义还是政府会议纪要形式做出的决定都是具体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必须撤销。

   张志刚安排其手下大将赵杰清操办帮助广厦公司。此人负责一个临时机构,却能有自己的小帐户,截留棚户区改造资金。该退休人员上下勾通协调国家机关为广厦公司办理各种手续,直接参与了广厦公司骗取国有划拨土地的不法行为。

   纪委、省纪委、沈阳市纪委极为重视此桩重大工程和土地腐败大案,已立案调查取证。

   广厦公司骗取国有划拨土地、侵占棚户区巨额资产如此无所顾忌, 其后台老板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副区长张志刚,沈阳市肯定有其大老板坐镇指挥。

相关链接:

沈阳市皇姑区国土局克隆土地证被指涉嫌腐败大案

http://www.yulundt.com/article/show.asp?id=5699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一

http://www.yulundt.com/article/show.asp?id=5778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二

http://www.yulundt.com/article/show.asp?id=5784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三

http://www.yulundt.com/article/show.asp?id=5788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四

http://www.yulundt.com/article/show.asp?id=5796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五

http://www.yulundt.com/article/show.asp?id=5827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六

http://www.yulundt.com/article/show.asp?id=5850

沈阳市皇姑区涉嫌土地腐败大案探秘之七

http://www.yulun.co/article/show.asp?id=5902

发表于2010-10-06

这么多“之”呢?

发表于2010-10-06

那要是已经买的了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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