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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杨幂否认遭刘志军潜 曝丁书苗安排刘志军嫖宿

发表于2013-09-11

  近日,财经类网站证劵之星发布新闻称:“知情人曾爆料刘志军曾在酒店嫖宿多名女性,其中就有知名演员杨幂。之前就有传刘志军宠幸过红楼梦剧组女演员,而杨幂作为当家花旦当然难逃魔掌。”该新闻引发了多家媒体和微博认证用户的转载。

   针对此传闻,杨幂工作室在第一时间回应媒体:“这是彻头彻尾的假新闻。我们公司会请律师对这种诽谤行为发起诉讼。”并表示律师正在取证和起草声明。

 下午4时许,杨幂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律师函,声明中称这一新闻“纯系无中生有”:“杨幂女士近日于相关媒体及互联网上发现了有关‘杨幂女士与刘志军案有关’之新闻内容及评论,更有不明真像的网民通过博客、微博等平台对上述新闻内容进行转发、转载和链接,并进行恶意评价。

  经杨幂女士证实,上述新闻内容纯系‘无中生有’的谣言,杨幂女士与刘志军案无任何关联,更不存在新闻内容中描述的事实。上述虚假新闻的制造、发布及个别网民对该虚假新闻的扩散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杨幂女士的名誉,损害了杨幂女士的公众形象。杨幂女士已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杨幂女士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在证券之星网站发布的此条新闻中显示,该新闻内容转载自新京报,对此新京报官方微博已发布澄清声明,证明其真实新闻中并无任何与杨幂相关的内容:“今日相关网站和微博,制造传播‘据知情人报道刘志军曾在酒店嫖宿多名女性,其中就有知名女演员杨幂……’,称此内容出自新京报。我们特此澄清,本报9月8日A10版刊发《通过刘志军干预招标 丁书苗被公诉》一文,并无上述内容。对此,我们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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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9-11

娱乐是个圈,什么看见了不在意就好了

发表于2013-09-11

都是谣言啊

发表于2013-09-11

这种诽谤的直接就告 不告的就默认了

发表于2013-09-11

说错话会被查水表么

发表于2013-09-11

坐等某知名媒体人童鞋被判刑~啦啦

发表于2013-09-11

不能 吧我喜欢杨幂

发表于2013-09-11

娱乐圈的潜规则就是多呀

发表于2013-09-11

楼主名字挺有袪呀

发表于2013-09-11
我还是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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