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日本东横酒店小区的烂事上电视了!!!(原北华城小区)
- 发表于2010-07-05
相关链接:物业服务企业的“13种禁止行为”
1、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2、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3、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4、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5、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6、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7、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8、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9、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0、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1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12、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1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 发表于2011-06-24
你们就是2B 为开发商的事跟物业闹 原本就闹不出个结果 还把自己住的地方弄的臭名远扬 脑袋有泡 看看现在的物业也算够意思了 看看现在的小院 不错了 哪来的那么多二八青年呢
《沈阳电视台综合频道》从20分钟开始看。
北华城的烂事上电视了。
边上的日本东横酒店也是他们一起管理的,真难想像,日本物业居然差到这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