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告慧缘房地产商,寻求证人

发表于2010-07-29
寻求证人
 
我是慧缘磬春G1-12-4的业主,因为开发商在让我收房时,要求我先交物业费再验收房屋,我不同意,因此至今没有收房。
 
现在我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2.24万元。
 
我需要证人。只要有人肯在法庭上说明,他在收房时也被开发商告知要先交物业费再收房即可!
 
现在小区范围内寻求证人,请兄弟姐妹们支持我,帮我给开发商和物业痛头一击!
 
联系人:刘英丽
联系电话:13898187974
 
请支持我!
发表于2010-07-29

请有正义感的朋友们支持我!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