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婚前买房究竟该归谁大辩论 谁敢动我的房子?
- 发表于2010-11-25
- 发表于2010-11-25
【海房视点】
不宜"一刀切"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有房便是依靠。
在家庭中,拥有房产的一方,往往占据主动地位。
意见稿的公布,则将这种"主动权"进一步强化,加剧了弱势一方的不安感,原本为了公平的新规,反而造成了新的不公,从而可能导致家庭失和。
所以,还需要更加细化的规定,从而避免"一刀切"所带来的隐患。
相关新闻详见B3版《谁敢动我的房子?》
【海房视点】
不宜"一刀切"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有房便是依靠。
在家庭中,拥有房产的一方,往往占据主动地位。
意见稿的公布,则将这种"主动权"进一步强化,加剧了弱势一方的不安感,原本为了公平的新规,反而造成了新的不公,从而可能导致家庭失和。
所以,还需要更加细化的规定,从而避免"一刀切"所带来的隐患。
相关新闻详见B3版《谁敢动我的房子?》
核心提示:
(来源:海峡都市报)11月15日,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关于婚前买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一直以来,男女双方结婚,由男方买房似乎是"天经地义",然而,意见稿一出,却引来颇多争议, "几家欢喜几家愁"。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