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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4成沈阳人认为房租税是负担

发表于2011-02-25

在2011年2月16日召开的沈阳市地方税收工作会议上,沈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作出上述表态,并称经营性房产包括个人将自住之外房产出租的情况。在沈阳从2010年1月至今,“个人出租房屋税”的征收已经开展了一年多的时间。虽然经历了清查整顿以及各项管理条例的发布,但是很多房主以及租客仍旧联手跟税务部门“躲猫猫”。2011年沈阳将以房产税普查为契机,对全市经营性房产进行逐户核查,对纳税人户籍信息、税收定额、减免税等进行全面登记。

刚刚毕业不到一年的邱磊对记者说,由于是外地人,现在工作并不稳定,租房本身就是负担,如果房主交房租税的话,那势必要转嫁到租客身上,这样他的负担会更重。也是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本报记者征集62位参调者进行了一次“房租税摸底调查”。

4成人知道沈阳开征“房租税”

继2009年11月26日,国税总局下发《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解读稿》后,沈阳市地税局2009年11月30日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沈阳现行房产税征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

“条例”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仍有16%的参调者表示并不知道“房租税”到底是什么,35%的参调者表示知道,但不知道沈阳已经开始征收了。“租房子怎么还需要交税?”一位参加调查的市民反问记者。

“普及率不够高,而且像我们这样的老百姓都会习惯性认为租房子不用纳税。”于洪区的一位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道,他还表示,很多委托他们租房的客户并未考虑过“房租税”方面的问题,从2010年1月至今租房的价格没有因此上浮。

3成人没交纳过“房租税”

房东不见,房客不知情……房东与房客合起伙来“藏猫猫”只为逃避“房租税”。

出租房屋的个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租房收入主动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最低缴税4%。据了解,鉴于目前与市民关系较为密切的就是“将个人住宅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情况”,税务机关为方便市民计算,已经核定出了一个综合征收率,不用另行计算相加,只要与每个月房租挂钩,按4%、5%、6.5%的不同标准缴税就可以了,比如:个人出租住宅给他人居住的,月租在850元以下,那么需缴4%的税款。

到目前为止,由于税务部门的核查并不完善,仍然有很多租房房主并未交纳“租房税”,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在2011年得到彻底的改善。调查中,有34%的租房房主表示没有交纳过“房租税”,虽然对于很多人来说数额并不多,但房主和租客都表示不愿额外承担此部分税金。

发表于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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