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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五条”沈阳细则详解点评[

发表于2013-05-30

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再购买1套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

发表于2013-05-30

昨天,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版“国五条”细则落地。原则保持房价基本稳定通知规定,沈阳要确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2013年沈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当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的责任,确保实现价格控制目标。住房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国家住房限购要求。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再购买1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011年沈阳推行的商品房限购令规定,沈阳的限购范围局限在二环区域内。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二环区域内向其售房。

发表于2013-05-30

二套 可进一步提高首付和利率通知规定,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按规定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及时制止、纠正;人民银行沈阳分支机构可根据市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个税 按转让所得20%征收依法执行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税务、房产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无法核实房屋原值的,可按现行核定标准计征。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办法,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

发表于2013-05-30

■记者走访二手房已按20%征个税沈阳版“国五条”细则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无法核实房屋原值的,可按现行核定标准计征。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办法,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对于新政的具体实施情况,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昨日14时,记者来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以准备出售二手住房为由询问当日的个税政策,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今天已开始按差额20%征收”。“我买的房子不满五年,应该如何缴纳个税?”现场有市民对新政落地细则存疑,工作人员边维持秩序边耐心解答咨询:“如果已经收件,就耐心等候,缴税还按之前政策。”“目前,沈阳二手房评估系统按照房价将所辖区域逐一划分,再将小区、栋号、面积、朝向、楼层等输入到系统中,按小区不同类型的房屋制定一个基准价格信息库。像楼层差、把山等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会有所体现。这样采集的数据是非常详细的,得出的价格也是一个比较精确的市场价格。”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二手房评估系统评估出来的价格将更科学,市民纳税价也更接近实际成交价。

 

 

 

发表于2013-05-30

看看。

发表于2013-07-17

很详细

发表于2013-07-17

很详细

发表于2013-07-17

不错

发表于2013-07-25

国五条也没解决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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