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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调整房地产政策 主动释放泡沫

发表于2010-12-23
调整房地产政策 主动释放泡沫

“由于中国处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需求较大,而土地供应是有限的,中国未来20年房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很大。但是,中央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更大。”3月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这样表示。

2009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2008年的低谷之后,迅速回暖,房价犹如脱缰野马,成为普通民众难以承受之重。房价成为今年“两会”最为关注的议题。

“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是有没有泡沫的问题,而是有些地区与大城市的房地产泡沫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宋林飞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李德水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考虑借鉴香港土地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实行批租制和年租制相结合的混合体制。

李德水认为,现行的土地批租制把70年的土地批租收益一次性地花完了,很不合理,缺乏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也无法获得未来土地升值的收益。“把批租制和年租制结合起来是比较科学的。这样就可以把首次拍卖的费用降低,同时,根据房地产租金市值评估值乘以固定租率确定的年租金,采取按年征收的方法。这样,地方财政收入可以持续,也可以降低当前的地价。此外,还可以参照香港的办法建立土地基金制度,也就是说,土地批租的收入一部分归当期政府使用,留下一部分给未来的政府使用。”

宋林飞也建议,建立大众房地产市场,主动释放房地产泡沫,需调整“土地财政”政策,强化地方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采取差别性信贷与税收政策,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商品住房建设,鼓励居民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消费。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提交的《关于抓紧研究、准备出台物业税(房地产税)的提案》中指出,中国开征物业税既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的不动产税收,还可抑制房地产投机,抑制房地产泡沫,从而改变目前中国房地产价格虚高的问题。

李德水对此也表示赞同。他认为,应该在适当时候开征物业税。物业税涉及原实行的土地拍卖费和物业费等复杂问题,为了顺利推出,可以分步实施,要从照顾多数居民即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出发,实行区别对待的做法,不搞“一刀切”。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

宋林飞委员也同意分步实施物业税征收制度的办法。他还提出,逐步提高装修房在新房供应中的比例,加大新房源的炒房成本,进一步遏制投机性购房行为。

“就目前来说,房地产市场应该处于这么一个阶段,政府的政策措施如果能够全部落实到位,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是可以预期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在接受新华网访谈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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