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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夫妻间房产赠与也需过户才可生效

发表于2011-10-26
       《婚姻法解释三》案例解读系列之十:

   案例:李女士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是不是也需要像普通人一样办理过户手续吗?如果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能否撤销赠与?

   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刘怀勇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财产约定为另一方的情形。将一方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现实中比较普遍的问题是,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翻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对这一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发生的权属变动均需经登记才产生效力,即使是夫妻之间的赠与也例外。

发表于2011-10-26
真是麻烦,新婚姻法真是让人无语
发表于2011-10-26
说道真多啊
发表于2011-10-26
赠与房产的一方翻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发表于2011-10-26
引用:炯炯小侠在2011-10-26 9:42:23写道:原帖
说道真多啊

 
 服了
发表于2011-10-26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发表于2011-10-26

或许能把

发表于2011-10-26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1-10-26 9:11:40写道:原帖
       《婚姻法解释三》案例解读系列之十:
  案例:李女士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是不是也需要像普通人一样办理过户手续吗?如果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能否撤销赠与?
   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刘怀勇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
 
 完全按照法律来
发表于2011-10-26

女人不易做啊

发表于2011-10-26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0-26 9:11:40写道:原帖
       《婚姻法解释三》案例解读系列之十:
  案例:李女士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是不是也需要像普通人一样办理过户手续吗?如果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能否撤销赠与?
   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刘怀勇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财产约定为另一方的情形。将一方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
 
也就那么回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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