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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宁夏一房地产商肆意违约 十年才交房要价却翻番

发表于2013-05-13

10年前签了合同团购的房子,至今没有交房。开发商反而提出,价钱要翻倍,理由是建房成本涨了。近日,宁夏银川市的一些购房户向记者反映了他们的遭遇。

发表于2013-05-13

延迟交房,本身已是违约行为。由此造成建房成本增加,可否成为理由?想维权却四处碰壁,迟到的房子,购房者为何难拿回?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发表于2013-05-13

“快10年了,房子至今没有交到我们手上。”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作的李丽(化名)向记者反映,2003年跟着单位团购的房,拖了9年好不容易建起来,房地产商却说,要拿房子,得交原来3倍的价。

发表于2013-05-13

5月12日,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记者看到了让李丽窝心的宝丰苑小区。路边工地正在加紧施工,数栋完工的住宅楼已经外装完毕。其中李丽等40户买房人当年团购的房子,就在这里的21号楼。

发表于2013-05-13

记者在李丽的购房协议书中看到,2003年10月29日,原宁夏电力试验研究所(现更名为宁夏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与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丰公司)约定:该公司取得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南郊一号路以南、三林巷以西、利民街以东、宝湖路以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开发住宅楼,将其中的17号楼和21号楼共48套商品房,以平均每平方米1830元的团购价格,出售给的职工。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2004年11月30日。

发表于2013-05-13

李丽的同事司圣杰(化名)告诉记者,2003年,接到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团购协议的通知,他就立即订购了一套房屋,并在10天之内交清了7万元的首付款和1万元订金。

发表于2013-05-13

当时,共有40户团购了21号楼。协议签订10日内,团购户按约定将房款总额的30%,共计353.7万元支付给了正丰公司。

发表于2013-05-13

太嚣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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