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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开发商对的起业主的钱

发表于2015-04-03

我是朗香邸业主,14年12月份我报修,可开发单位没有给予及时处理!冬天冷,房屋温度与别人家有差距!楼上一家业主地热管爆了,水顺着排水管没有排出导致我家被泡,开发商认为跟他们没关系!现如今、媒体、房屋工程质检站、12319市民热线,全部沟通过,最后的结果是被泡房屋不做出任何赔偿包括维修!其余部位给予维修!将近半年了,冬天过去了才准备给我维修!因为物业看问题处多次请假!没有做出任何赔偿!为什么国家就没有一个机构来约束他们!47W的房子,买完就这样!太让人心寒了!开发商为什么能这样横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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