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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并非降价利器

发表于2013-08-06

房产税的试点始于房地产调控初步从严的2011年,一开始就被给予了“降”房价的厚望。

发表于2013-08-06

国际经验表明,房产税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市场供求关系。从日韩经验来看,通过房产税调控房价的效果并不理想。

发表于2013-08-06

韩国在1986年-1989年和2005年分别加强了对物业税征收,但此后1-2年的房价涨幅反而从此前的5%左右上升到了10%-15%,而日本则因由于1973年和1991年两次提高房产税后不久均因经济危机导致资产价格崩溃,效果难以观察。

发表于2013-08-06

从上海和重庆两地的试点效果来看,房价并未因此放缓上涨的脚步。今年1月1日起,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开始执行新标准,由去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也就是说,房产税起征点较去年提高了627元/平方米。

发表于2013-08-06

2011年刚刚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时,重庆高档住房的应税价格为9941元/平方米。两年间,房产税起征点上调了2838元/平方米。

发表于2013-08-06

首先是税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目前社会对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存在争议,是为了房地产市场调控,还是扩大税源代替土地财政?目的不同,手段就不同。

发表于2013-08-06

从沪渝两地的统计数据来看,房产税征收税基连年提高,这意味着住宅销售均价的走高,也就是说,从房地产调控的角度来看,房产税并未起到太多稳定房价的作用;而数十亿元的房产税收缴额度,不及地方土地出让金的十分之一,用房产税支持地方财政,可谓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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