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明珠之声】禁止从窗外扔垃圾

发表于2016-11-04

尊敬的业主:

您好!近期,有较多业主反映有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如烟头、生活垃圾、以及从厨房位置抛下来的杂物,落在公区的二楼平台上产生异味,因地势特殊不便及时清扫,不但影响大家的生活质量,也对房屋的增值产生影响。所以,物业提示您: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明珠管理处在此提醒您:

1、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生活垃圾请袋装后,放置在单元门口的垃圾桶内;

3、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4、高空抛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5、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和谐美好园区的的建设离不开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明珠管理处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中海物业祝您生活愉快!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