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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城建南郡 坑人的坑!

发表于2014-07-30
标签:协议 首付 赔偿 业主 合同 

首付十四万多交了两年,一份协议没有法律效应。本来定的14年6月30号交房,延期到9月30号不说,要签的合同不仅不提城建自己违约的事情,还写着可以再延期200的可能性,赔偿依然是交款的万分之零点一,如果业主犯错赔偿却是百分之十!!!

还写着售楼员所述及口头答应都无效,一切以合同为主。

 

如果想了解更懂详情,绝对不信城建的漫天胡话,问问城建的业主吧!有些业主已经被威逼利诱签了那份极不平等的合同!

 

牛逼的国企——城建!

发表于2014-08-04

真坑爹 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好

发表于2014-08-19

哎,没办法。。

发表于2014-09-26

怎么这样啊  退房呗

发表于2014-09-26

业主集体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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