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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障房变身福利房 “制度篱笆”太多空子可钻

发表于2013-06-05

对于保障房会不会变身为机关单位福利房的忧虑,从保障房制度推行之初就不停浮现。显然,如果保障房真的变身为福利房,住房制度改革等于重回起点,社会阶层分野因之加剧,这无疑是对社会公平的巨大伤害。

发表于2013-06-05

而国家层面的种种表态以及媒体的相关解读,都似乎表明,这种担忧毫无必要。如新华社就曾发文,称“社科院专家否认政府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是房改的倒退”,认为“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公有福利住房在体制、机制上有本质区别”。

发表于2013-06-05

如2012年8月,面对“我国保障房一半以上恐为福利分房”的质疑,国家住建部就拿出了数据来进行说明,大概意思是这些房子大部分都是用在正途上,并未沦为福利分房。

发表于2013-06-05

不过,从媒体曝光来看:在海南,保障房变成了公职人员的福利房;在厦门,也有同样的状况。在深圳同样是如此———海关的自建房以保障房之名开始启动建设了。

发表于2013-06-05

问题来了,既然“制度篱笆”已经扎紧,为何海关的自建房会被纳入到保障房系统,依据是什么?据深圳市住建局的回应称,“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中加快解决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问题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深圳海关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

发表于2013-06-05

这一决定主要是针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而住建局在此规定出台后曾公布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名单,这其中并不包括深圳海关。并且深圳海关属于机关单位,既非企业,更非事业单位。政策依据可疑。

发表于2013-06-05

此前媒体曾披露,在一些城市,迫于保障房“大扩容”的压力,企事业单位自建房乃至违建房都被充数“划归”到保障房体系中。而相关专家则警示,把存量在企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的不可回收的国有划拨土地变性之后,给这些机构建设集资房,是国有土地资产的巨大流失,也妨碍了土地招拍挂政策的执行,出现更多的关于土地的权力寻租也不难预期。

发表于2013-06-05

从根子上来说,海关自建房强拉硬套上深圳市的这一政策,不过是想钻一钻这一政策的空子。从目前的制度设计来看,已经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能允许一个行政单位来自建住房。唯有从某些新施行的地方性政策中找空子来钻,师出之名是建设保障房,行的却是福利房之实。

发表于2013-06-05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并非是制度设计的问题。作为政策的制定者,要自圆其说自然容易不过。不过在海关的保障房这件事上,相关单位的空子找得不那么高明,话也圆得相当的蹩脚。整件事应了一句话,“一切皆有可能。”只是,今天你虽拥有了1000多套住房,只怕失去的会更多。

发表于2013-06-08

怎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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