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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辽宁国润低碳能源有限公司投建国润文大热源厂在密集居住区,业主强烈反对!

发表于2014-04-29

我们是幸福阳光、环北家园、保利溪湖林语、中冶溪湖芳庭、恒大雅苑、万科假日风景的广大业主,我们反映辽宁国润低碳能源有限公司投建国润文大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于洪区文大路南,娃哈哈工业园西侧,将建有大型的锅炉和烟囱。他们建的将是127米高的锅炉,辐射面积达3公里半径。这个项目离幸福阳光、环北家园、保利溪湖林语居民社区直线距离不超过500米,距离中冶溪湖芳庭、恒大雅苑、万科假日风情距离也不超过2000米。这些小区都是规划居住数万人的小区,而且周边有沈阳师范、民族、珠江五校、大地幼儿园、蒲公英幼儿园。这种大型的热源厂必将会产生辐射、烟尘、烟气、臭气、废水污染、噪音、固废、灰渣、石膏、污泥等等环境污染,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周边的老百姓们必将要遭受着项目落成而带来的各种危害,比如空气质量变差、居住环境脏乱、交通不安全、甚至是因空气和地下水污染而引发的各种疾病甚至得上癌症。老百姓反对在文大路建热源厂有如下理由:
第一,大型热源厂址距离居民聚集区(保利溪湖林语一期至六期直线距离不到500米,万科假日风景、中冶溪湖芳庭、恒大雅苑、环北家园、盾安 新一尚品、瑞赛 居圣苑、名仕经典)700至2000多米不等,各小区建设在先,热源厂建设施工在后。保利西湖林语一期建成竣工入住时间是2010年,该项目的招标时间是2012年3月(见附件3)这样的项目就不应该批准建设,这将是一个极大的环境污染源,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第二,文大热源厂项目建设位于居民区上风口,况且沈阳夏季多吹东南风,冬季多吹西北风,这是一般选址常识都不能允许的事情,为什么热源厂能选址成功?热源厂如果运行起来,将会借着风势向小区散发大量的粉尘颗粒,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及身体健康! 
第三,皇姑北部经济区规划,东起沈北新区区界,西至造化镇规划路,南起沈阳三环绕城高速,北至正良一路,辖区面积5.83平方公里。经济区二号线,与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相通,南靠沈阳市区,北连铁岭,东临抚顺,西接辽西走廊,是连接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的通道和"东市走廊"的枢纽重地。发展规划为:着力提升区域环境,完善配套服务,重点引进住宅项目和文化卫生、商务商贸等服务设施,将皇姑北部经济区打造成生态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功能区。皇姑北部经济区是政府宣传打造成生态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功能区、是最适宜居住的生活区,正是因为冲着政府如此大力的开发建设北皇姑,我们才花了毕生的积蓄在这儿买了安身之所,现在要在这么近的地方热源厂,那么政府之前的宣传是否是对我们广大合法纳税人的欺骗?! 
第四,为了给皇姑区北部经济区居民提供更多的休闲空间,2014年皇姑区将逾千万在北部地区新建两个高品质公园广场。目前,项目选址及规划已经基本完成,年内即可开工,最迟今年7月底就将建成向市民开放。西侧污染,东侧公园,这样的建设又有什么意义呢?有人做过全局统一考虑和布局吗?(搜狐网及报纸已报到建公园项目)。
第五,在这么密集的居民区建大型热源厂,完全没有考虑普通百姓的生存环境质量和生命健康问题,缺乏对沈阳市整体规划布局,在于洪和皇姑交界处建热源厂,恰恰是想钻“三不管”地区的空子,更与两会的“民生精神”完全背道而驰! 
第六,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我国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附件4)。根据此办法,老百姓不但有对该项目的知情权,还有监督权,也有提建议的权力。《暂行办法》还规定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所以我们强烈要求建设单位及环保评价部门及审批部门考虑老百姓的反对建厂的呼声和建议,体现对公众的尊重,体现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七,建厂施工单位辽宁国辽宁国润低碳能源有限公司先后被华商晨报、辽宁晚报报道违规供暖排放处以10万元罚款。这样的企业有不良记录,因此,我们业主坚决反对他们建厂。

综上所述,我们居民强烈反对大型热源厂建在文大路南,娃哈哈工业园西侧。如果沈阳日报3月26日b4版面的公示只是走个形式,我们各个小区的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参加此项目论证会、听证会,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关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省、市、区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等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完全不考虑我们百姓的意见执意建厂的话,那与其我们以后引起多种癌症, 那么痛苦的去死,不如就现在把我们这些居民都埋了吧! 我们强烈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过问此事,要求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市发改委、省环保厅等相关各职能部门有一个统一的城市建设管理与规划方案,听民声,顺民意,重新选址建热源厂。
我们就此事多此到市政府信访办、于洪区区政府、省环保厅信访办、市发改委能源处反映问题,但这些部门不是互相推,于洪区区政府让保安拒我们于门外,根本不见我们业主代表,市发改委能源处的人接我们电话就挂,还口出恶言。老百姓就是养了一群不为民办实事的官僚大姥爷!希望省、市领导为民作主,顺民意,得天下!


发表于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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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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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4-30

无论什么时候,业主都是最重要的,不能买完房子,不顾业主了

发表于2014-04-30

这对居民区肯定有影响吧

发表于2014-04-30

希望政府部门能考虑老百姓的感受

发表于2014-04-30

建在密集居住区,考虑过业主的感受吗?

发表于2014-04-30

爱我的妈啊 还要建这个玩意

发表于2014-04-30

这么多里有都不是理由,建在人们居住的密集区就是不对

发表于2014-05-01

高高的烟筒对折大高楼 真是狂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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