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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五矿供暖延迟,室内冰凉仅12°。多次与供暖公司无效,业主无门可寻

发表于2016-11-02

你好!本人为沈阳市于洪区闾山路21-1号五矿弘园小区业主,代表全体1000户业主合法维权,希望沈阳市供暖办、于洪区供暖办加大力度督办兴合,按照法规罚款,并予以业主答复,予以供暖赔偿!  根据沈阳市政府规定11月1日零时供暖,标准为室温18度,五矿弘园小区的供暖与沈阳兴合热力供暖公司的不作为问题,整个过程进展如下:——————1.11月1日早8:30分,五矿弘园园区共10栋楼,业主1000户,室内无一达标,室温12度,兴合负责人称入住率低,不予供暖! 本着理性维权的态度,小区业主通过民心网、市长热线等渠道反映供暖问题,积极协调物业反映,上午10点—下午13时,住户三次测温,室温均为12度(住户手册)————2.下午14:30分,兴合有关人员答复,称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晚17时达到18度标准,截至当晚20时,室内温度仍为12度,无任何改善;————3.11月2日早8点,五矿业主反映,室温仍为4-10度,兴合公司仍无整改迹象;目前为11月2日13时24分,室温仍为4-12度不等,整个园区没有改善!特别强调:——五矿弘园小区于2016年4月-6月交房,供暖费遭遇收房期间一起缴纳,无一拖欠!——本小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闾山路,东距黄河北大街100米,西距沈阳医学院300米——目前省信访组,正在五矿弘园不足300米的沈阳医学院开展信访工作,大量社会民生矛盾亟待解决,如果政府有关部门仍不作为,不采取严厉手段督办兴合,业主也许会采取围堵信访、围攻售楼处、开放商等渠道解决,造成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以上反映均为实情,五矿所有业主愿意实名接受调查组的实际测温和实名调查!盼解决!

发表于2016-11-02
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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