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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你怎么用公积金!

发表于2016-03-09

在我们身边,公积金缴存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有着一些十分重要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缴存手续及地点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沈阳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沈阳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公积金缴存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职工公积金账户允许在工作地城市内进行跨区、县转移,跨省市需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清零后重新计算。

改革后: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沈阳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沈阳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缴存办理指南

沈阳公积金新增个人账户办理指南

沈阳公积金缴存地点:

大东管理部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

咨询电话:24357993

皇姑管理部

地址:和平区哈尔滨路33门

咨询电话:23495673

铁西管理部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

咨询电话:25891893

沈阳公积金更多缴存地点

注:沈阳公积金各提取站点皆可办理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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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沈阳市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沈阳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缴存比例

沈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标准执行,最新的缴存比例为8%-20%(缴存比例低于8%的主要为少数县区单位及职工)。

 

缴存基数

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出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00%以外部分的,不计入缴存基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缴存额度

沈阳公积金最新的缴存额度为:

缴存额度下限为1800

缴存额度上限为22842

计算公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证明

沈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是由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合作发行,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功能的银行卡。


发表于2016-03-10

公积金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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